关于公布汕尾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汕尾市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2008-2018年)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四条:“《标准》的数据更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佛山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协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汕尾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现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